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有关工作的通知
作者:编辑:长风来源: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发布时间:2017-05-26点击次数:
各位同学:
根据省资助中心有关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现就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在校需要续贷的学生填写续贷声明
有续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意向的在校生,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填写续贷声明,续贷声明内容包含总结、陈述其上一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,以及贷款意愿和感想,并明确提出续贷声明意愿。
系统操作方法: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,在“贷款申请”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,总结、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;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,学院资助部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(以下简称“生源地系统”),在“贷款处理—续贷声明审核”功能中查看续贷声明内容,并填写审核意见。
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,资助中心可以要求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,如果出现明显不符合政策的言论或是态度及其不端正,资助中心有权不通过审核。
二、在校生新贷(以前年度未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)
以前年度因各种原因错过贷款的学生,可以按照新贷流程进行网上申请并准备好相关材料。
三、其他有关要求
各位有申请意愿的同学要高度引起重视,并进行诚信感恩学习活动,请于6月13日前完成续贷声明审核。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学生工作处
2017年5月8日